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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什麼時候開始,幸福變成可計算的,
老公(男友)送禮的價值越高,就越幸福,
禮物的價值大過於心意....

我很幸福,因為生日收到了LV包包。
我很幸福,因為紀念日吃大餐。
我很幸福,因為婚戒有一克拉鑽石。
我很幸福,因為可以去法國旅行...

如果是用這樣計算,那我一點都不幸福,
因為我沒有LV,紀念日沒有大餐,
沒有一克拉鑽石,也沒去過法國。

雖然沒有這些可以計算的幸福,
但是我還是覺得自己是幸福的,
半夜有人會起來幫我蓋被子,
感冒時會遞上熱水和藥,
晚餐後牽著手一起去散步,
開車時會握著我的手.....
對我來說這些溫柔才是無價的幸福!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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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victorla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